1、 1 中央纪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保障纪检组顺利履行职责,根据财政部、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5226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319 号)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中纪厅201427 号)精神,结合纪检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纪检专项工作经费是指由中央财政设立,纪检组开展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开支的专项业务经费。纪检组管理和使用纪检专项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管理使用
2、,不得挤占、挪用。纪检组日常工作经费不纳入纪检专项工作经费,按照人民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第三条 因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需要到北京以外调查、取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在专项工作经费中支出,其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异地借调人员、异地协助调查人员等人的差旅费,在专项工作经费中支出,其标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 2 法规定执行。报销时需附正式借调、协助调查文件材料。第四条 因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等所发生的查证费等费用,凭单据报销,其标准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京内因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使用车辆,由纪检组办公室
3、负责保障。纪检组办公室应当与有相应资质的租车公司签订书面租车协议,凭租车协议、租车发票和用车明细统一报销集中办案交通费。无特殊情况,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第六条 集中办案期间,室主任(专案组组长)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如实统计办案人员出勤及加班情况,凭集中办案人员考勤表 (见附件)报销集中办案公杂费和夜餐补助费。 集中办案人员考勤表应由办案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室主任(专案组组长)审核签批。第七条 纪检组各室(专案组)办理需要实施“两规”措施的大案要案,要参照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大案要案经费开支范围、标准等及时编制经费预算,报分管组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
4、组领导批准。各室(专案组)要确定专人负责专案经费管理,负责预算编制和财务报销等手续;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内预借现金或支票。第八条 负责专项工作的室主任(专案组组长)和分管组 3 领导,对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审核把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统一由分管财务的组领导审核签批。第九条 专项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一)报销专项经费,应填写人民银行领款单 ,注明“纪检专项工作经费” ,制作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详细说明各项费用使用情况,并附各项报销票据原件。室主任(专案组组长) 、分管组领导在专项经费报销申请上审核签字,分管财务的组领导审核签批报销。所附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室主任(专案
5、组组长)签字。经分管财务的组领导授权,办公室对专项经费报销的合规性进行复核。(二)因工作需要预支现金的,应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单 ,注明“纪检专项工作经费” ,由室主任(专案组组长) 、分管组领导在借款单上审核签字,分管财务的组领导审核签批。(3)报销差旅 费,应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外埠差旅费报销单 ,注明“纪检专项工作经费” ,并附各项报销票据原件。室主任(专案组组长) 、分管组领导应在总行机关国内公务出差审批报告单上审核签字。办公室对专项经费报销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分管财务的组领导审核签批报销。(4)在北京以外集中办案期间发生的集中办案伙食费、交通费,已经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的,不适用中央和国家
6、机关差 4 旅费管理办法 ,不得重复报销。(五)因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需要发生的其他支出,应报纪检组组长批准,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凭单据和组长批件予以报销。第十条 纪检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及时编制报送纪检专项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并将上一年度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形成报告报中央纪委机关。第十一条 纪检专项工作经费执行情况接受财政部、中央纪委机关的监督检查。在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中,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纪检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集中办案人员考勤表 5 6 附件集中办案人员考勤表年 月姓名 日期类别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出勤天数 加班天数 本人签字出勤加班出勤加班出勤加班出勤加班制表人: 室主任(专案组组长)审核签字:说明:出勤(加班);出差;请假;旷工 。加班指晚上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