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改过保证书-条据书信 依据市学校同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系同学管理,规范同学行为,增加同学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同学健康成长,市学校系要求曾多次违纪同学且效果不抱负的同学必需做出以下保证,并经家长、班主任、系管理中心、系主任签署看法后,方可在本班学习和生活。 一、 保证深刻认识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并写出检讨,交系学管中心备案。 二、 严格遵守学校、系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再有类似以前违纪行为,情愿接受班级和系里的处理(勒令其回家反省或者从严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附:有下列状况之一者适应本方法: 1、 一学期上课(含晚自习)、出操迟到累计10次者。 2、 一学期上课(含晚自习)、旷课8节、旷操累计5次者。 3、 无特别状况,又没有家长的请假,借故不在校达3天以上者。 4、 夜间外出上网者。 5、 有意损坏公物者。 6、 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向墙壁上踢脚印、扔球者。 7、 要挟、恐吓、辱骂、殴打他人,未造成严峻后果者。 8、 聚众闹事、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