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门卫合同 学校门卫责任合同 甲方:其次中学 乙方:门卫责任人 依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党支部讨论,决定聘用门卫1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言明工作责任,增加各自工作的针对性和责任心,本着双方自愿,签字有效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一、门卫责任人必需是学校教职工的直系男性亲属,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肯定文化程度者。 二、本合同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其直系亲属即门卫责任人与学校签定,门卫责任人在合同落款处附属签字。 三、甲方负责自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保证每月支付聘用费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按季度发放。 四、甲方负责发给乙方春节值班额外补贴费用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元整)。 五、甲方将依据合同责任把其它需准时通知乙方的有关应急事项,按时下好通知。 六、甲方负责把开关大、小门的时间根据季节改变作出具体规定。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 八、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学校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开关学校大、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