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享受标准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可报销 18 万元 年度最高可报销 5 万元住院费用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普通门诊报销 住院费用补助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助划入个人账户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补助比例险待 种人 遇员 标类 准别 在职 非在职报销基数 在职 非在职报销基数 在职 非在职报销基数 报销比例 在职 非在职 补助基数补助比例补助基数 在职 非在职特殊医疗困难补助 报销基数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 30%二级医院 15%特殊检查自负部分、目录内药品自负部分、转外住院自负 10部分(未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2、的除外)、医疗年度内 2 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自负部分90%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按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 20 年以下按 3%,20年以上 30 年以下按3.5%,30 年以上按 4%划入按上年度退休(职)金总额的 5%划入 (退休人员每月最低数 45元,退职人员每月最低数 35 元)医疗总费用扣除自负部分和起付标准90% 95%医疗总费用扣除自负部分90% 95%年度内累计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 100元以上 11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 10%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职)金总额的 5%划入自费药品(起保健、滋补作用的除外)、临床用血自
3、费部分50%医疗总费用扣除自负部分90% 95%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 50%以上部分按 50%80%补助年度内累计发生超过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扣除自负部分9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职)金总额的 3%划入同上 / 同上企业职工(自谋职业)按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 20 年以下按 3%,20年以上 30 年以下按3.5%,30 年以上按 4%划入按上年度退休(职)金总额的 5%划入 (退休人员每月最低数 45元,退职人员每月最低数 35 元),加上按其工龄每年 1 元标准划入同上 同上 同上 / 同上
4、/ 同上灵活就业人员(扩面人员)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灵活就业、扩面人员退休(职)后缴纳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同上的医疗补助待遇 / 同上注: 1、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包括: 乙类药品自负 10%(部分进口 “乙类 ”药品先自负 30) ;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自负 5 30%; 目录外药品; 其他自理费用。2、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在职人员为 1200元,非在职人员为 72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在职人员为 600元,非在职人员为 360元;年度内无住院的,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时应先扣除一个起付标准。3、市外医院就医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及办理过转院手续
5、的外地住院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负 10%,余下部分再按本地住院标准给予报销;未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的外地住院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第一次先由个人自负 20,累计第二次先由个人自负 30,余下部分再按本地住院标准给予报销,累计第三次及以上的不予报销。4、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范围: 尿毒症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 再生障碍性贫血。5、公务员 (企事业职工 )医疗补助特殊病种范围: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高血压病 期伴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周围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慢性活动性乙肝;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脑血管意外; 肝硬化失代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