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审标准序号 评价指标 A 等标准 C 等标准 权重 得分1 培养目标确定 市场调研充分、 调研方法科学、数据统计准确、分析合理; 培养目标既符合行业或者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又与教育部或者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相衔接; 专业面向的基本岗位(群)为 2-3 个,拓展岗位(群)1-2 个; 职业岗位(群)所列岗位名称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或行业公布的工种目录; 人才培养规格定位准确,表述清晰; 学生 毕业标准明确。 开展了市场调研,有 调研报告,但数据统计欠充分; 培养目标基本符合行业或者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与教育部或者行 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有一定的差距,
2、一致性 70%; 专业面向的基本岗位(群)达到 5 个; 职业岗位(群)所对列的岗位名称70%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或行业公布的工种目录; 人才培养规格基本准确,表达基本清晰; 有学生 毕业标 准,但操作性不强。15 分2 培养模式设计 人才培养模式以学院“一主线、三 阶 段、三交替、四融合”的总人才培养模式为指导,又体 现本专业特色; 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人才培养模式与学院“一主线、三 阶 段、三交替、四融合”的总人才培养模式的吻合度70%,并有一定的 专业特色; 人才培养模式可操作性不强。10 分3 课程体系构建 职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准确; 根据典型工作进行的知识、能力
3、、素质结构分析完整、准确; 典型工作任务归并合理; 专业学习领域课程 12-15 门,其中专业核心学习领域课程为 6-8 门。 职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准确度70%; 根据典型工作进行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析完整率80%、准确率60%; 典型工作任务归并基本合理; 专业学习领域课程18 门或10 门,其中专业核心学习领域课程10 门或4门。30 分4 核心课程描述 核心课程描述内容完整、准确; 核心课程描述的内容与课程体系构建时的分析保持一致。 核心课程描述内容完整率70%、准确率70%; 核心课程描述的内容与课程体系构建时的分析一致性70%。15 分5 教学进程安排 课程设置顺序非常
4、合理,学年之间分布很均匀; 教学总学时控制在 2600-2800 学时之间,周学时控制在 22-26 学时之间; 实践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超过 50%。 课程设置顺序基本合理,学年之间分布基本均匀; 教学总学时不低于 2500 学时、不高于 2900 学时,周学 时不低于 20 学时、不高于 28 学时; 实践学时占总学时比例40%。15 分6 教学实施建议 师资队伍配备规划合理,完全能完全 满足教学需要; 师资队伍配备规划基本合理, 70%以上能满足教学需要; 10 分 实训条件设置规划完整,完全能完全 满足教学需要。 实训条件设置规划基本完整, 70%以上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7 文本编制规范 文本格式(含字体、 间距、字号等)完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性意见的要求; 方案无文字错误、无 计算错误。 文本格式(含字体、 间距、字号等)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基本一致,不一致的地方不超过 5 处 ; 方案中出现文字错误或者计算错误处不超过 4 处。5 分说明: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评价等级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对应的分值系数分别为 1、0.8、0.6、0.4;2、介入 A 与 C 等标准之间的定为 B 等,低于 C 等标准的定为 D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