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交通工程标线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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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海北路(棒棰岛 -东港商区)交通工程标线施工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MZD-2017-320-2)采 购 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山大队采购代理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七年九月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1 -目 录谈判邀请函2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124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130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35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2 -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交通工程标线施工谈判邀请函大连铭泽达项

2、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山大队的委托,对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交通工程标线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交通工程标线施工二、招标编号:MZD-2017-320-2三、项目地点: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招标内容:标线及彩色防滑路面施工(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及图纸)注: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73.2932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3、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3.外埠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截至 2017 年 10 月 16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七、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4、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项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3 -目经理资格证明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 B1 一单元 102 室)。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每天 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

5、除外)在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 B1 一单元 102 室)。九、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 300 元/套。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7 年 10 月 17 日 14:00 至 14: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7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十一、谈判时间与地点:2017 年 10 月 17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十二、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山

6、大队十三、采购代理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 B1 一单元 102 室联系人:张俊青 电话:0411- 82951756传真:0411- 82951752 (自动)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4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5 -前 附 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交通工程标线施工项目编号:MZD-2017-320-2采购内容:标线及彩色防滑路面施工(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及图纸)2谈判时间:2017 年 10 月 17

7、日 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2017 年 10 月 17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谈判保证金金额:谈判保证金额:12000 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谈判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 。

8、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 名: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账 号:3400072209006819341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 B1 一单元 102 室(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1.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2.谈判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谈判保证金。5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

9、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工程决算以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值为准。6 质量标准: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7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现行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以及辽住建发201649 号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8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

10、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6 -9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3、1 套正本,3 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10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与地点:在谈判当日(2017 年 10 月 17 日北京时间 14:00至 14:30) ,到谈判地点当面递交。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3.外埠施工企

11、业需办理入连手续。12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13工程价款调整条件: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1、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 3%(含 3%)之内的,不予调整;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合同价 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2、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第 21 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3、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 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 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4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

12、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 ,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的按辽宁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定额和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第 21 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15投标报价风险: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

13、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7 -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

14、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本工程改造全部内容。投标人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未被招标人采纳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的报价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冬(雨)季施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市场价格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此类风险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相关工程造价将不予以调整。16工期延误与索赔:因发包人正常的设计变更影响,而导致工期延误,除按实际影响程度调整工期、合同工期顺延外,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索赔(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除外)。17工期要求:(一)工期

15、: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因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开工,承包人不得以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二)项目地点:滨海北路(棒棰岛-东港商区)。18履约担保:1 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价款 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基本开户行账户出具的支票或汇款或中标人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19付款方式:预付款:无;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备案要求,并且结算审定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修金:工程总造价的 3%作为工程保修金,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16、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无息)。20主要材料:供应商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应选用国家名优品牌产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8 -品,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书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主要材料的技术标准要求的要求逐项填写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种、产地、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和总价。如供应商漏填、多

17、填,一旦中标,采购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名优品牌产品,且材料价格均不做调增,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限定的品牌范围内所选择的材料,如因厂家停产或断货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满足供货时,采购人可在其所限定的品牌范围内指定另外一种品牌产品,或符合要求的其他名优品牌产品,但原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不做调增,并视为供应商已同意。除此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擅自更换品牌。供应商在主要材料采购前,必须于该材料的合理生产加工周期之前的十四日内,将材料样品或构件报送采购人进行确认、复核并封样,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订货及采购。材料采购进场时,必须经采购人再次确认、复核批准后方能使用在工程中。未经

18、发包人确认、复核、批准的材料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一律按退货或返工处理,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视为承包人已认可。如承包人所报送的材料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重新组织材料的报送或供货,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必要时发包人保留该材料甲供的权利。推荐材料和设备品牌投标单位按采购人给定的主要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及推荐品牌表或不低于该标准,选择材料进行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书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表中,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及推荐品牌表的要求,逐项填写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总价(在推荐的品牌范围内,每种材料或设备只能选择填写一种品牌)。如供

19、应商漏填、多填或偏离规定品牌范围的,一旦中标,采购人有权在其所推荐的品牌范围内指定其中的一种品牌产品,或符合要求的其他名优品牌产品,且材料设备价格均不做任何调增。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等同于或者高于主要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及推荐品牌表所提供的品牌标准,并按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材料,采购价格视同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如因厂家停产、断货(无货)和规格品种不全以及货源不足等原因,而导致无法满足供货时,由承包人按上述标准,重新选择材料品牌,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确认后方可使用。但原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设备价格不调增。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包括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

20、式等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时所附材料(采购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等优于推荐品牌的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如监理及采购人在施工中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主要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及推荐品牌表与设计文件相互补充配合使用,设计文件没有的或标注不详致时以此表要求为准,无要求的以设计要求为准。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D-2017-320-2- 9 -承包人在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前,必须于该材料设备的合理生产加工周期之前的十四日内,将其样品或构件报送发包人进行确认、复核并

21、封样,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订货及采购。材料设备采购进场时,必须经发包人再次确认、复核批准后方能使用在工程中。未经发包人确认、复核、批准的材料设备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一律按退货或返工处理,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视为承包人已认可。如承包人所报送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重新组织报送及供货,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必要时发包人保留该材料设备甲供的权利。发包人、监理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抽检材料进行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负责。21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工程排

22、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应按本企业取得的 2015 年度或 2016 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计取。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工伤保险,单独列项计入工程总造价,按关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价发20159 号)执行。4、税金:按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辽住建201649 号)计算税金。22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辽建价发201649 号文件执行,该项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争时不得删减。其他措施费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2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全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24最终报价说明:1. 本项目最终报价将采用电脑录入报价的形式(操作流程见附件)。2.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报价委托书,如不携带将无法进行最终报价。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25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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