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规章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夏商周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春秋 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头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头。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仆人对土地的全部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担当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快速复原进展了_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冲突和_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躲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