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条据书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以下简称党的机关)工作的需要,实现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其次条 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途、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沟通状况的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包抓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连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根据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到精准。准时、平安、保密。第五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六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秘书部门或者配备秘书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i作效率和质量。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工作主动,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其次章公文种类第七条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用于经会议商量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