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请假条”-条据书信 今日上午我给大一的同学上刑法学的时候,考察了一下同学们阅读课外法律书的状况,结果很不抱负。阅读教材之外的法学著作的同学很少,这让我很郁闷。我多次强调阅读法学名著的重要意义,多次谈到局限于法学教材会导致的问题,但现在的同学爱学习的好像不多。不知道是我作为一名老师有问题,还是同学们有问题,反正中国的训练存在着严峻的问题。没有优良的法律训练,何来一个布满正义的法治国家? 上课之初,坐在教室第一排的一个同学替他人交给我一张请假条。这是一张一般的请假条,上面是这样写的: 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同学因家里有事,故请假两天回家。盼望老师批准。 请假人: XX.4.24 辅导员: 这样的请假条,老师们司空见惯。由于我曾经强调请假条必需要辅导员签字,在这张请假条上还有辅导员的亲笔签名,好像算比较规范的假条了。但我认为,这张假条是一张典型的中国式假条。该同学的请假行为隐含了中国人的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方式和法治的精神是不相容的。 由于今日考察同学们的课外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