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经费硕士讨论生协议书-条据书信 培育单位:(简称甲方) 自筹经费讨论生:(简称乙方) 甲方依据训练部和省训练厅硕士讨论生招生录用有关规定和乙方初、复试成绩,并按乙方的报考意愿,经德智体全面衡量,录用乙方为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艺术类/非艺术类)自筹经费硕士讨论生。 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自筹经费讨论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培育、学费、一般奖学金及待遇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信守。 一、自筹经费培育讨论生在校期间的待遇 自筹经费硕士讨论生入学报到并注册后,在校期间的管理、培育、待遇等均按学校对全日制硕士讨论生的统一规定执行。 1、乙方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按规定取得学分,进行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等。甲方根据专业培育要求和规定,负责其政治思想训练、业务培育和生活管理。 2、乙方在学期间,可参与甲方讨论生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嘉奖性项目的评定,享受讨论生一般奖学金等。 二、自筹经费讨论生的培育费 1、自筹经费讨论生的培育费参照国家方案内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