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平安责任书-条据书信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暂住人口的管理,维护校内秩序、确保学校治安平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在校内担当建设项目者,其校内主管单位的负责人为主管责任人,工地工长为挺直责任人,须与学校派出所签订治安平安责任书,并履行如下责任: 1、校内建设单位主管责任人要督促挺直责任人根据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遵守校内管理规定。 2、建筑单位必需落实治安平安责任书,实行三包,即包平安、包秩序、包卫生。负责本单位财务、贵重物品和人员平安,做到人员、工作、措施、制度四到位,接受校公安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 3、挺直责任人要严格根据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得雇佣无合法身份的人员,开工、开业前必需将所雇佣人员_和有关证件交保卫处、派出所查验,并办理河南师范高校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为半年。建筑单位的各种运输车辆须办理出入证。办理各种证件须交纳工本费。 4、外来成建制的建筑务工单位实行治安平安项目经理负责制,内部要建立群众治安平安组织,负责落实所属单位的治安平安措施。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