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红塔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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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玉溪市红塔区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规范、有序、高效、安全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及玉溪市农业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 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农通201861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全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农机装备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

2、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使用,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不断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2 -二、实施范围和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区所有的乡、街道范围内实施。2018年度,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局文件(玉财农2017198 号)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00万元。区财政部门会同区农业局

3、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5大类 42个小类 137个品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根据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确定 15大类 34个小类 79个品目作为云南省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 1) ,所有品目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

4、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粮食烘干、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云南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 3 -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显著部位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 )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

5、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产品在全省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额由省农业厅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同档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 30%,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 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2万元;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 4 -型

6、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40万元。补贴额的调整工作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 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农业部门及各乡(街道)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及时上报上级农业部门,由上级农业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五、操作程序 全区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具体

7、操作程序如下:(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二)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区、乡(街道)农业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 5 -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同一补贴对象年度

8、内享受补贴总资金超出50万元的须报玉溪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区级农业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存档。(三)补贴机具核验核实部门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区级农业部门提供的申请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的信息,核实申请人身份、机具、购买机具发票、机具参数及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实人三合影,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在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2018补贴”标志或打上“2018 补贴”钢印。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批进行核实,但必须及时,要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实行牌证

9、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区农机监督管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四)补贴兑付- 6 -区级农业部门或机构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申请信息将通过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实时向公众公开,同时还要向社会公示我区的补贴信息,接受公众的查询、监督,公示期不少于 7天。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局分别于本年度 7月中旬、9 月中旬及 11月底向区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和20 18 年 红塔区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 区财政局在 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农业帐户,由区农业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在 10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补贴对象。区农业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核结果负责。六

10、、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农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由区农业局、财政局及纪委驻区农业局纪检组组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区农业局、财政局、纪检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农机股,并抽调区农机监督管理站相关人员负责购机补贴工作日常事务。各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乡(街道)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7 -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

11、时逐级报告。区、乡(街道)农业、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验、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要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率和信息化水平。规范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资金兑付等工作。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按下一个年度政策优先补贴,稳定购机者补贴

12、申领预期。加强对大中型机具、设施设备的核验和管理工作,重点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加强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购机办要通过“三农通” 、网络、媒体等平台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面,各乡(街道)农业中心要积极配合区购机办,- 8 -采取召开会议、印发和粘贴宣传资料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 全面全程公开实施方案、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补贴操作流程、投诉举报咨询方式、违规查处情况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过程信

13、息公开、操作阳光、公平公正。区农业、财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并确保畅通,安排专人受理举报。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业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将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附件 3)和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农业部门网站(页、专栏)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购机者隐私。(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区、乡(街道)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14、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9 -(农办财201726 号)精神,具体制定处理细则,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区、乡两级农业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乡、区两级农业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五

15、)注重绩效,强化考评严格按照农业部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把延伸绩效管理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强化政策实施过程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红塔区购机补贴政策咨询:0877-2023909举 报 投 诉:0877-2611690红塔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0877-2065751驻农业局纪检组电话: 0877-2030085 附件:1.2018-2020 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0 -2.20 年 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3.20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附件 12018-2020 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 大类 34个小类 79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1.1耕地机械1.1.1铧式犁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1.1.3深松机1.1.4开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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