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2017 年 1 月 22 日I目 录1 工作目标 .22 信息化工作任务 .23 总体设计 .23.1 业务概述 .23.1.1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33.1.2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33.1.3 适用简易注销的特殊情况 .33.2 总体原则 .43.3 业务流程图 .43.4 总体架构图 .54 业务系统改造 .64.1 公示系统改造 .64.1.1 总局公示系统改造 .64.1.2 省局公示系统改造 .84.2 登记系统改造 .104.2.1 总局登记系统改造 .104.2.2 省局登记系统改造 .104.3 数据中心改造 .115 数据交换
2、.125.1 与其他政府部门数据交换 .125.1.1 交换部门 .125.1.2 交换原则 .125.1.3 交换方式 .125.1.4 交换内容 .125.2 公示系统与登记系统的数据交换 .135.3 总局与地方局的数据交换 .136 数据内容列表 .137 能够开展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168 几个关键点 .2021 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 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
3、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 号),开展相关信息化建设,确保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 信息化工作任务通过对总局及地方相关系统改造,完成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业务的技术支撑工作。涉及的相关系统包括:1、公示系统改造2、登记系统改造3、数据中心改造4、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交换3 总体设计业务概述从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四类企业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3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1、有限责任公司2、非公司企
4、业法人3、个人独资企业4、合伙企业3.1.2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正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3.1.3 适用简易注销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
5、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4登记,不需要进行简易注销公告。3.2总体原则1、企业在省局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2、企业/自然人/ 其他相关部门在省级公示系统填报异议内容,税务、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商务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提交异议内容;3、无论公告期内是否有异议,45 天(自然日)公告期不中断;4、公示系统只接受企业/自然人/其他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提出的异议,公告期结束,异议按钮关闭;5、一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6、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 30 天(
6、自然日)内向登记部门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7、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3.3业务流程图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流程5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阶段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公示阶段企业简易注销办理阶段省 级 税 务 、 人 社 、 商 务 等 部 门登 记 系 统公 示 系 统自 然 人 / 企 业 / 其 他 相 关 单 位企 业是是否否是是是1 、 8 种 不 适 用 情 形2 、 4 种 企 业 类 型是否3 个 工 作日 内 依 法作 出 是 否准 予 简 易注 销 登 记决 定准 予 注 销公
7、 告 期 内 是 否 有 异 议不 予 简 易 注 销准 予 简 易 注 销材 料 是 否 齐 全简 易 注 销 申 请开 始简 易 注 销 公 告 信 息开 始简 易 注 销 申 请 材 料结 束补 正 材 料查 看 简 易 注 销 公 告 相 关 信 息简 易 注 销 公 告 信 息终 止 简 易 注 销是 否 属 于 简 易 注 销4 类 企 业准 备 全 体 投 资 人 承诺 书 图 片 版注 销 信 息开 始对 公 告 内 容 是 否 有 异 议注 销 信 息是 否 满 足 简 易 注 销 条 件录 入 简 易 注 销 公 告 信 息异 议 信 息录 入 异 议 信 息是 否 符 合
8、 简 易 注 销 条 件否否不 予 受 理1 、 原 则 上 尽 量 通 过 系 统 判 断2 、 至 少 包 括 如 下 强 制 限 制 :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严 重 违 法 企 业 名 单、 股 权 冻 结 、 出 质 、 动 产 抵 押 、 行 政 处 罚 、 曾 经 被 终 止 简 易 注 销只 能 在 公告 期 内 提出 异 议图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流程图2、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流程自 然 人 / 企 业 / 其 他 相 关 单 位 登 记 系 统公 示 系 统企 业开 始 录 入 撤 销 简 易 注 销 公 告 信 息开 始撤 销 简 易 注 销 公 告 信 息结 束查
9、 看 撤 销 简 易 注 销 公 告 信 息结 束企 业 从 提交 简 易 注销 公 告 至正 式 提 交简 易 注 销登 记 申 请都 可 以 撤销 简 易 注销 公 告图 2: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流程图63.4总体架构图在地方公示系统填报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信息,在地方公示系统进行公告信息异议申请。图 3:企业简易注销总体架构图4 业务系统改造公示系统改造按照业务要求,公示系统的改造主要体现在 5 个方面,一是企业在线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信息,二是公示简易注销相关情况,三是对简易注销情况有异议的,在线填报异议信息,四是企业可以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五是向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政府部门共享简
10、易注销公告、简易注销结果等信息,六是向登记系统等工商其他业务系统共享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公告、异议等信息。7总局公示系统改造总局公示系统只是公示简易注销的有关信息,不提供简易注销公告在线申报、撤销公告、异议信息在线填报、向相关政府共享信息等功能。主要改动如下:1、修改公告页面删除原来的“企业注销 公告” 、“简易注销公告” 、“正常注销公告”模块。新增加“简易注 销公告 ”模块。具体内容参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ml 原型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格式规范。改为:2、修改企业列表页面在企业查询列表的“企 业名称” 的右侧增加“该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提示。3、修改企业详情页面8在企
11、业摘要信息增加“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信息” ,在“基础信息” 的页面最下方增加“企业简 易注销公告信息” 。4.1.2 省局公示系统改造省局公示系统改造主要完成简易注销公告的填报、公告的撤销,对简易注销公告的异议申请,向省级税务、人社、商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共享简易注销公告等相关信息,向登记系统等其他系统共享简易注销公告、撤 销、异 议等相关信息。具体改造内容包括:4.1.2.1 新增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公共服务门户)企业正常登录后,增加“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 3 个功能,一是公告填报、二是公告查看、三是公告撤销。1、公告填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该模块在线录入简易注销公告相关信息
12、,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 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全体投 资人承诺书。其中:“ 企业名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 ”为系统自动关联出来,9无需填写, “公告期自、公告期至”由系统自动计算,无需填写,当事人只需上传全体投资人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为 JPG 版本。2、公告查看:企业登录后,可通过此模块随时查看自己的公告情况以及被异议的情况。3、公告撤销:企业登陆后,可通过此模块撤销自己的简易注销公告。4.1.2.2 新增简易注销公告查询(公共服务门户)1、修改公告页面删除原来的“企业注销 公告” 、“简易注销公告” 、“正常注销公告”模块。新增加“简易注 销公告 ”模块。2、修改企业列表页面在企业查询列表的“企 业名称” 的右侧增加“该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提示。3、修改企业详情页面在企业摘要信息增加“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信息” ,在“基础信息” 的页面最下方增加“企业简 易注销公告信息” 。任何用户均可以通过简易注销公告模块直接查看企业简易注销情况,也可根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字,进入企业详情页面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异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