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实施方案一、竞赛目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基层卫生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改善服务,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基层卫生服务系统勤于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社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提高广大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通过省级复赛和决赛选取优秀队员组建广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总决赛。二、组织机构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委直属机关党委和省总工会教科
2、文卫工会具体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人员组成见附件 1),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见附件 2) 。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 2 -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竞赛规则如有重大调整须经组委会讨论通过,竞赛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三、时间、地点(一)时间:10 月 18 日 14:00-17:00 报到,21 日撤离。赛前领队碰头会安排在 18 日 17:30-18:00;3 个单项赛的综合笔试安排在 18 日 20:00-
3、21:00;3 个单项赛和团体赛复赛的操作技能、知识竞答安排在 19 日、20 日 8:00-12:00 和 14:00-18:00。3 个单项赛和团体赛决赛安排在 21 日 8:00-12:00。(二)地点:东莞市富盈雅高美爵酒店(东莞市广深高速公路东莞出口东莞大道交汇处,电话:0769-85888888)四、竞赛形式 省级竞赛分复赛和决赛2个阶段。(一)复赛。22支代表队参加复赛。个人复赛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3个部分。团体复赛包括操作技能、知识竞答2个部分。1.综合笔试。个人赛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2.操作技能。个人赛队员和团体赛成员根
4、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30分钟。- 3 -3.知识竞答。个人赛队员和团体赛成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知识竞答竞赛,个人赛11人为一组,分六组进行,团体赛分三组进行。知识竞答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个单项赛时间40分钟,团体赛时间60分钟。(二)决赛。3个单项个人赛综合成绩的前8名和团体赛综合成绩的前8名参加决赛。个人决赛采取知识竞答的形式进行,每个单项知识竞赛时间为45分钟。团体决赛采取知识竞答和情景再现两个环节进行,知识竞答时间为30分钟,情景再现每个团队时间为4分钟。五、竞赛命题 复赛和决赛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
5、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完成。 六、竞赛计分 (一)复赛计分。个人复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3个部分的总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40%、30% 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团体复赛总成绩为操作技能、知识竞答2个部分的总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5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决赛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参赛选手复赛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个人决赛知识竞答3个部分的总得分,换算成百- 4 -分制后,按照30%、40%、30% 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团体决赛总成绩为参赛团体复赛操作技能、团体决赛情景再现和团体决赛知识竞答3个部分的总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40%、10%、50% 的分值
6、比例相加组成。(3)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或团体复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考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团队。如仍无法决出,通过加赛的方式产生排名先后。个人或团体决赛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赛的方式产生排名先后,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复赛、决赛总成绩。(四)地市级组织工作总成绩为个人赛总成绩、团体赛总成绩和地方组织工作情况(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3)3个部分的总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3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其中个人赛总成绩和团体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均为复赛和决赛总成绩各占50%,没有个人选手或团体参加决
7、赛的,决赛总成绩按0分计算。 (五)广东省代表队人员的确定。 “全科医疗城市组” 、 “全科医疗农村组” 、 “社区护理 ”3个个人竞赛项目和团体竞赛项目的第一名组成广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总决赛。- 5 -七、组队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派出 1 支代表队参赛。(一)各代表队由领队 1 名、3 个单项赛各 3 名、1 个团体赛队伍和联络员 1 名组成。由分管基层卫生工作的局(委)负责同志担任领队,基层指导科(处)长或机关党委(工会)负责同志任联络员。(二) “全科医疗城市组”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全科医生参加。 “全科医
8、疗农村组” 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中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全科医生及乡村医生参加。 “社区护理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中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的护士参加。团体竞赛项目由来自同一个单位的、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和社区护理工作的人员各 1 人组队参加。原则上,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的选手不重复。参赛选手要求: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2.参加地市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组织的2016年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人员要求是在岗工- 6 -作人员,执业注册地点在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3年及以上(2013年6月30日之前) 。4.村卫生站人员要求在村卫生站工作3年及以上(2013年6月30日之前) ,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或注册护士。八、奖项设置 (一)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全科医疗城市组” 、 “全科医疗农村组”、 “社区护理 ”3个个人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的第一名,作为候选人向省总工会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 (二)个人奖项。 “全科医疗城市组 ”、 “全科医疗农村组”、“社区护理 ”3个个人竞赛项目 分别评出一等奖 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2名。对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 2016年全省基层卫生技能标兵”称
10、号,对获得二等奖的选手授予 “2016年全省基层卫生技术标兵” 称号。 (三)团体奖。团体竞赛设置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2名。(四)根据地方组织工作总成绩排名,对得分前五名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和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专家委员会专家颁发特别贡献奖。 九、其他- 7 -此方案与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广东省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通知(粤卫函2016877 号)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本方案为准。(一)请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严格审查参赛队员资格,并认真填写参赛人员回执(见附件 4),加盖公章后,于 10月 12 日中午前连同参赛队员资格相关证明、大一
11、寸证件照片(高清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 。参赛队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二)请各地于 10 月 13 日前将本市竞赛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特色与创新、活动成效、活动影响力、宣传报道情况、典型人物和事迹等部分。其中要提供各县区级、地市级医务人员练兵参与人数和比例,技能竞赛举办场次,奖项设置,获奖人数,荣誉与奖励授予等数据)、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相关证据材料(见附件 3)、市级竞赛 10 张照片(高清电子文件)和一篇活动简报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 。(三)比赛期间各参赛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负责,交通费自理,所有司机及其他人员的食宿自理
12、。参赛队员要求着装整- 8 -齐,白大衣、口罩等服装自带,自带服装不得带有地市(县、区)名称和基层医疗机构名称等标志或标识。联系人:柯伟锐,陈浩;联系电话:020-83134347,020-83134378。附件:1.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组委会人员组成2.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3.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4.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报名汇总表- 9 -附件1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组委会人员组成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全国基层卫生岗
13、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的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人员组成如下:主 任:刘银燕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副主任:郭泽宇 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 巡视员 王国红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委 员:陈昭庆 省总工会常委 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欧奕强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处处长张 伟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 赵祖宏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处长庄俊义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冯惠强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刘占峰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李建中 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处长纪乐勤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廖俐珍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 委 ( 工 会 ) 副书 记 、 党委办主任- 10 -附件2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广东省复赛和决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主 任:陈昭庆 省总工会常委 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成 员:廖俐珍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会)副书记、党委办主任谢岩梅 省总工会机关党办主任邹宇华 广东药科大学 教授方小横 广东药科大学 教授马中富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医师崔永生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主任医师奉新英 广州荔湾中医院 主任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