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YZB-2018-006招 标 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5月 23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第五章 监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4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1第一章 招标公告2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YZB-2018-006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成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发改审批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2、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招标面积约为 30500m,主体建筑为9层框架结构,投资约 1亿元;2.2 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路口;2.3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过程的监理;2.4 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2.5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3、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证件,于 2018年 4月 25日至 2018年 5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武县建设局 7楼 708室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进行现场报名的) 。4.5拟派本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注:以上证件资料必须提供有效原件并附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另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发布。7.
5、 联系方式招标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许庆 联系电话:0530-86184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 B3号楼 16004室邮 编:274000联 系 人: 王重阳 赵勇电 话:17753061222 13793020680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4月 24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招标人招标人: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许庆 联系电话:0530-86184001.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重阳
6、 赵勇联系电话:17753061222 13793020680电子邮箱:1.1.3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TYZB-2018-0061.1.4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招标面积约为 30500m,主体建筑为 9层框架结构,投资约 1亿元,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路口。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过程的监理。1.1.5 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路口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3 招标控制价11元/m,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2.4
7、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过程的监理。1.2.5 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1.2.6 质量要求 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1.2.7 安全要求 以施工合同为准1.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51.3.2 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3.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3.4 分 包 不允许1.3.5 偏 离 不允许负偏离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8、格,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招标文件的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于 2018年 5月 24日至 2018年 5月 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到成武县建设局 7楼 708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份。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函、答疑函及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6日前。2.2.2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9、天前。2.2.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2日 9时 30分2.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等3.1.1 报价方式 平方单价3.1.2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3.2.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18 年 6月 8日 17时 00分前。户 名:成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武
10、支行账号:1609002409020157235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建议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小额资金(五万元以下)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1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或办理加急汇款。3、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注:各潜在投标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到成武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武县建设局 7楼 710室)换取收据,并将收据与汇款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3.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11、份要求指 2015年、2016 年、2017 年3.2.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5年 1月 1日起至今3.2.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 1月 1日起至今73.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4.1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4.3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
12、为准。3、在投标文件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所投标段以及投标单位名称;4、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4.1.2 密封及密封套标注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2018 年 6月 12日 9时 30分前地点:成武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成武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6月 12日 9时 30分开标地点:成武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成武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13、 5.2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书、资料的提交1、投标人应将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证件、资料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5.3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的证件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82、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7.1 履约担保 无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付款方式基础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主体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后 15日内付清全部监理费。8.2 投标函投标单位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报价等内容。如因填写内容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8.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8.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限制、排斥投标人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