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篇一: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 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劳动保障证号: 2、本表一式一份,由用人单位填写; 3、本表可登录南京市劳动和.保障网下载(http:/)。 办 理 须 知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看法,到.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准时向失业人员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看法。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用人单位在办理终解备案时,需供应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最终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应供应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及有关材料。 2、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