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二〇一七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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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石家庄铁道大学二一七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为做好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7 年职称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713 号)、省职改办关于印发二一七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26 号)和省职改办关于下放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651 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就 2017 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人才兴冀工程”战略部署,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工作原则,坚持以

2、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参评范围教师系列(包括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非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中级职务。工程、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的高、中、初级职务。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卫生、出版系列的高级职务。三、申报评审条件教师系列申报条件除学位要求(不含讲师)按冀教人201713 号文规定执行,其他应备条件按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印发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

3、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大人201734 号)执行。其他系列申报条件按冀职改办字2015271 号文执行。四、申报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工作坚持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的程序。(一)高校教师系列1.个人申报凡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基本情况摘录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摘录表)、教师系列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应表(以下简称条件对应表),同时提供有关材料,(其他材料待评审通过后统一填写)。申请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只须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摘录表和条件对应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申报人员对所提供

4、材料,本人要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业绩材料(需同时附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3)应与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其中,学校机关部门、未设教研室的学院、图书馆和直属研究所等单位人员申报晋2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根据所学或从事专业,个人向相应学院(系、部)提出申请。2.学院(系、部)审核设教研室的学院(系、部)组成 3 人以上职称审核小组,明确一位领导为审核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并受理其他单位本学科专业人员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学院(系、部)职称审核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基本情况摘录表、条件对应表及校内参评条件等经审核

5、人、复核人和学院(系、部)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学校机关部门、未设教研室的学院(系、部)、图书馆和直属单位等要组成 3 人以上的职称审核推荐小组,对本单位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和基本情况摘录表和条件对应表中所填写内容进行初审,审核人和推荐小组负责人在基本情况摘录表和条件对应表内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各单位填写申报职称人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基本业务对应条件汇总表。3.业务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四方学院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

6、报资格,列入职称申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4.单位量化考核、排名推荐学院(系、部)组建 7 人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依据审核后的基本情况摘录表、条件对应表的内容和相关材料,结合量化计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人进行量化考核,并按照本单位的推荐办法进行排名推荐。量化考核、定性评价原则,结合参评人工作表现和对专业、学科建设贡献等情况对参评人进行排名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各单位按照河北省职改办下发的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计分标

7、准,自行制定量化计分办法,并依据申报人员工作表现、对专业和学科建设贡献等情况评议推荐。5.学院(系、部)申报材料及推荐结果公示学院(系、部)考核推荐结束后,各单位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进行实物和电子“双公示”。将申报人的所有实物材料、评议推荐结果(包括推荐排名等情况)进行实物公示;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摘录表、条件对应表、评议推荐结果(包括推荐排名等情况)电子版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至少 3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材料、推荐排名等报送人事处(开元楼 105 室,赵万里)。6.学校评审按照省职改办要求,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和高评委会,分两个环节进行评议推荐和评审。3(1)学科评议组评议推

8、荐学校根据学科门类适当分组,申报人员进行业绩陈述,学科组进行评审推荐。参评人陈述。陈述应重点介绍本人在所从事的学科研究领域取得的学术成就以及教学、科研、育人方面取得的突出业绩、成果,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学科组评议推荐。学科组结合参评人基本情况、单位排名、教学科研分类等进行综合评审和推荐。(2)高评委会评审按照省职改办的要求,组建校评委会,根据学科组评议推荐结果,对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人选进行评审,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者方可通过。推荐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7.上报备案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下放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651 号)文精神,学校将评审产生的教授、

9、副教授和讲师人选报省职改办备案。(二)非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1.个人申报凡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应表(以下简称条件对应表)、申请晋升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业绩摘录表(以下简称业绩摘录表),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对所提供的资料,申请者本人要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员参评基本条件参照冀职改办字2015271 号文要求执行。2.单位、部门初审单位、部门要组成 3 人以上的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

10、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业绩成果获奖、鉴定、评审或验收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基本情况表、条件对应表、业绩摘录表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审核人和单位、部门推荐小组负责人在基本情况表、条件对应表、业绩摘录表中分别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将纸介质版交人事处。3.业务部门审核基本情况表、业绩摘录表、条件对应表的内容须经人事、教务、科技等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4.单位、部门量化测评、推荐单位、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根据业务部门审核后的基本情况表和石家庄铁道大学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量化测评,排名推荐。45.申报材料及推荐结果公示

11、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评议推荐结果(包括推荐排名、量化得分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 3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开元楼 105 室,张胜磊)。6.学校认定、组织评审推荐学校业务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人员材料和审核情况在校园网上公示 510 天,同时会同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审定结果连同单位量化测评结果和单位推荐排名情况一并提交校评委会。校评委会根据量化测评结果、单位排名和业绩成果情况,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者方可推荐上报。推荐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7.推荐上报学校将拟推荐人员(含实验师系列)一起

12、上报省职改办参评。五、有关上级政策说明(一)关于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学位要求冀教人201713 号文规定:关于申报教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学位要求。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不满 50 周岁的申报教授、不满 45 周岁的申报副教授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原则上不再特殊申报。(二)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退休年龄问题冀教人201713 号文规定:2017 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 2017 年 6月 30 日计算。(三)关于国内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3、冀教人201713 号文规定,国内核心期刊论文以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范围予以认定,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已经正式出版的核心期刊目录版本为准。被国外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需附相关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四)关于论文、课题、奖励、发明专利及名次的认定问题按照冀职改办字201726 号文要求,对学术性、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专业技术人才承担完成的课题、专业奖励、发明专利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发明专利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等。冀职改办字2015108 号文规定,“论文发表的

14、期刊种类级别和专业必须与条件要求的相一致,论文的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与所从事专业无关的论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同时,要严格杜绝一稿多投,一稿多用,旧稿新用现象的发生,一篇稿子发表在多篇刊物上也只能按一篇计算。”冀职改办字2015108 号文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中有关业绩成果和奖5励要求审核,成果奖励必须是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业务奖励,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业务奖励和非主管业务部门的荣誉奖励不得作为必备条件。冀职改办字201652 号文规定,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奖励项目及级别,原则上参考省职改办梳理的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项目表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104 号),以及新

15、修订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附则中有关内容界定。各专业对应奖励按照关于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实行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实行动态管理。计划外自选课题获奖予以认可。(五)关于课题认定问题按照冀职改办字201652 号文件规定,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组卷时须附课题或项目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结项鉴定材料。(六)关于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按照冀职改办字2015103 号文件要求,事

16、业单位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提供职务任免文件或工资表单复印件。在评审材料装订册目录中增设“职务任免文件或工资表单复印件”排列在“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复印件”之后。(七)关于非教师系列从事专业、申报任职资格、提交材料相一致的问题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省职改办 2015 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申报任职资格以及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相一致。(八)关于答辩、说课问题冀教人201713 号文规定:今年继续对所有上报省职改办的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实行全员答辩。(九)关于申报评审材料的装订问题一是关

17、于装订册封面和目录,要按照统一要求格式排版打印,卷内材料全部标页码,页码编写在每页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二是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仍使用原人事部统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由 A3 纸打印填报。三是关于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使用新版,须本人填写的内容必须机打,不得手写,填报改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两份装袋供省职改办存档和高级评委会使用。以上两表在校内评审通过后填写,表格样式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职称评审项目。(十)关于论文查重问题冀教人201713 号文规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6导意见,继续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

18、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今年各单位要继续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数据库平台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十一)关于落实申报过程中“双公示”制度,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冀教人201549 号文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办法和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五公开”即:“任职条件公开,政策规定公开,申报推荐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议推荐结果公开”。要不折不扣落实申报材料实物和单位局域网电子文本双公示制度,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准申报参评。所有申报评审材料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在相应表格、

19、文件中签署推荐意见、审核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冀职改办字【2016】51 号文规定:对违反职称规定、不遵守申报评审工作纪律、随意删减工作程序、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完善申报人员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的申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六、学校推荐评审有关要求(一)申报要求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向岗位所在学院(系、部)提出申请,由该单位进行审核、量化测评和排名,评议推荐结果报人事处;2.引进博士在我校工作满二年,至少要有

20、一年的教学工作量和以我校为署名单位的科研论文或科研业绩成果,才能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3.按照上级要求,凡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查通过,学校采取逐级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4.业绩成果时限界定:校内申报时,申报人科研业绩成果的界定时间为学校业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前(暂定 2017 年 6 月 9 日前)所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认定原则上以 2017 年春季学期结束为止。(二)有关申报材料要求1.拟申报晋升或改评职务者,到人事处网页下载基本情况摘录表等有关表格。2.根据教育厅要求,从 2016 年开始参评人员的学术成果必须经过知网查重认定,不符合规定的学术成果一律不得参报。3.报送

21、材料详细内容请浏览人事处网页。咨询电话:教师系列(开元楼 105 室,电话 87935135,赵万里),非教师系列(开元楼 105 室,电话 87935155,张胜磊)。(三)有关业绩认定要求1.三大检索论文按照检索报告中提供的论文来源认定是否为期刊论文。如Document type 为 CA,认定为会议论文,如 Document type 为 JA,认定为期刊论文。72.在我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可选择其中 1 篇在校内评审时按国家核心期刊对待。3.关于译著的认定。如果翻译的是学术专著,按专著进行认定;如果翻译的是教材或工具书等,则不认定为专著。4. 教研成果的界定依据教务处有关规定,教研论文

22、应提前到高教所进行备案(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科研成果的界定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和量化暂行规定(2013202 号文)和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和量化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石铁大校科2013203 号文)执行。5.对于不属于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项目表中所列奖励或荣誉称号,且相关单位难以认定的业绩成果,按照以下方法认定:属于通过校内机关部门归口对外推荐项目由该机关部门进行认定,其他情况的由人事部门进行材料真实性认定,此类成果一概不进行级别认定;非学校职称申报条件明确界定的业绩成果不得作为满足评审条件中的必备项目。七、评审纪律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要求:1.申

23、报职称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表格填写要仔细认真,同一业绩成果在不同表格填写的必须一致,杜绝非法刊物、假刊物论文,对于不能确定的刊物,要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对于发表在增刊、副刊上的论文要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标注。2.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1)今年,申报教师系列(含实验师系列)职称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环节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学校业务部门对各单位审核情况进行核查。申报评审期间,从各学院(系、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系、部)指定一名领导为材料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主任)为整个职称评审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系列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查仍然由学校业务部门

24、负责组织。对于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申报人员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同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对于各表格每个人都要谨慎签字,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学校及省职改办对签字的表格进行存档,以备责任追究使用。3.在申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不得找评委拉关系,不得将自己的材料四处散发,有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且之后两年内不得申报。4.各单位党政领导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欢迎教职工对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给予监督,如对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单位,用书面材料向监察处或人事处举报。如实举报问题的人员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25、同时,对诬告行为也要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职称评审期间,有关监督举报职称评审相关事项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电8子邮箱:;电话为 0311-87936718;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 17 号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联系人:魏老师。八、时间安排(1)教师系列:1. 6 月 2 日,召开各单位领导会议布置职称评审工作。2. 6 月 3 日,各单位将本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职称工作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人事处赵万里老师。3. 6 月 4 日至 6 月 7 日,申报人员填写基本情况摘录表、条件对应表并提交参评单位,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4.

26、6 月 8 日,各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论文电子版用 U 盘拷贝至人事处(开元楼 105室),人事处进行论文查重(要求:论文仅提供基本情况摘录表中列举的论文且需提交 word2003 和 PDF 两个版本,PDF 版本正文须为文字格式,非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名称参照如下格式:文章名-作者(中文作者)-发表刊物-石家庄铁道大学(学院,以文章发表时学校名称为准),文档名称各项目间用-连接,不得用其他符号);将参评人员提交的基本情况摘录表、条件对应表、参评业绩材料复印件纸介质材料交人事处赵万里老师(开元楼 105 室,电话 87935135)。5. 6 月 7 日至 6 月 8 日,人事处去各教学单位对申

27、报人员证书、论文、课题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并加盖审核章。6. 6 月 8 日至 6 月 10 日,论文查重。7. 6 月 9 日至 6 月 10 日,业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完成资格审查。8. 6 月 11 日,人事处将业务部门资格审查情况反馈各单位,申报人根据业务部门审核情况,修改相关表格,未认定的材料应从表中删除。9. 6 月 12 日至 6 月 13 日,各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申报人员进行(依照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大人201734 号)、量化测评、排名、公示、推荐。10. 6 月 14 日,各单位将本单位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条件对应表和基本

28、情况摘录表纸介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开元楼 105 室,赵万里(87935135)。电子版发 。11. 6 月 17 日至 6 月 19 日,教师系列学科组评审(教学型成立专门评议组评议)12. 6 月 22 日至 6 月 23 日,学校推荐(或高评委会评审)。13. 6 月 26 日,完成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人事处将教师系列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表单及电子信息报河北省职改办和河北省教育厅。申报人将本人申报材料进行装订,装订格式参照 2017 年省里评审组卷格式(装订顺序不变,但不用再装入职称外语、计算机资格证复印件)。各单位将审核签字后的基本情况摘录表与组卷材料提交人

29、事处。14. 6 月 28 日,人事处接收各单位(以单位报卷,不接受个人报卷)评审材料。(2)非教师系列: 91.6 月 2 日,召开各单位领导会议布置职称评审工作。2.6 月 3 日至 6 月 5 日,申报人员填写基本情况表、业绩摘录表、条件对应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以上 3 表经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开元楼 105 室(张胜磊,87935155)。同时将参评人员提交参评的论文及 3 表电子版用 U 盘拷贝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进行论文查重(要求:论文仅提供基本情况摘录表中列举的论文且需提交 word2003 和 PDF 两个版本,PDF 版本正文须为文字格式,非

30、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名称参照如下格式:文章名-作者(中文作者)-发表刊物-石家庄铁道大学(学院,以文章发表时学校名称为准),文档名称各项目间用-连接,不得用其他符号)。3. 6 月 6 日至 6 月 7 日,论文查重。4.6 月 8 日,申报人员向人事处提交参评材料(组卷材料不装订,需进行原件认定的同时提交原件备查)。5.6 月 9 日至 6 月 11 日,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等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6.6 月 12 日至 6 月 14 日,评审材料返回各单位,申报人根据业务部门审核情况,修改相关表格,未认定的材料应从表中删除。申报人员将修改后的基本情况表、业绩摘录表、条件对应表发至:。

31、修改后的相关表格作为参评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级单位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核结果,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单位同系列同级别的申报人员要进行排名(另附报告)。7.6 月 15 日,人事处接收各单位最终申报材料(基本情况表、业绩摘录表、条件对应表、量化记分表、承诺书、佐证材料,需排名的另附排名报告)。8.6 月 16 日至 6 月 19 日,学校评议推荐。9.6 月 20 至 6 月 23 日,推荐结果公示、上报。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及我校往年的职称评审实施意见执行。十、此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石家庄铁道大学2017 年 6 月 5 日友情提示:有关职称工作和人事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铁

32、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登录附 件(以下可从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附件 1 石家庄铁道大学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铁大人 【2017】34 号)附件 1-1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基本情况摘录表附件 1-2 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应表 附件 2 非教师系列评审相关文件附件 2-1 石家庄铁道大学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指标体系10附件 2-2 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记分表附件 2-3 非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基本情况表附件 2-4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应表附件 2-5 申请晋升非教师系列专业

33、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业绩摘录表附件 3 诚信承诺书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办法(试行)(铁大人【2017】34 号)为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突出高水平业绩,重在构建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推荐办法。一、申报推荐方式符合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下称参评条件)(见附件 1)人员,可参加申报推荐,其中符合“限额单独推荐”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限额推荐,符合“等额直接推荐”条件人员可参加等额推荐。二、申报推荐程序对于符合参评条件人员,采取个

34、人申报,学校资格审查,学院(系、部)量化计分(教授、副教授量化考核计分标准见附件 2)、排名推荐,学科评议组推荐,学校评审。三、限额单独推荐为鼓励教师潜心教学,对于符合参评条件又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申报人员达到推荐指标比例数量时,由学校组成专门评议组单独投放指标推荐。(一)教学一线任现职 10 年以上,且为校教学标兵或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申报正高)、二等奖(申报副高)获得者;或教学一线任现职 15 年以上;(二)近 5 学年年独立讲授校本部普通本科理论课程计划学时在本单位同类人员中排名前 30%,且上述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 192 计划学时、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 128 计划学时;(三)近 5 学年教学质量评价有 1 年在本单位同类人员中排名前 15%,或有 2 年在本单位同类人员中排名前 30%。(四)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青年教师传帮带等工作(提供单位确认的佐证材料、教学单位主要领导实名推荐意见)。四、等额直接推荐对于符合参评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学校可等额投放指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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