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供销合同书砂石料供销合同书篇一:砂石料购销合同 购 销 合 同 需方: 福建省永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国阳(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买水泥、砂、石子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需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单价包含运输费用,乙方负责送到工地料场。 二、供货期限及数量 供货期限:从进材料到工程主体封顶结束为止。 三、验收和计量方法 按工地料场验收、签收数量为准。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每月30日结帐,依据甲方工地负责人、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数据为准。 2、付款方式:次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货款(垫付货款大写:肆拾万元整除外)。 3、封顶完工后 4、如发觉乙方存在以次充好,重量缺失等不良状况,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货款,含垫付货款。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合同(不行抗力因素除外); 2、合同期内,如遇材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