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路交通平安新条例-条据书信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交通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实现全_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平安管理。下文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平安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道路交通平安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车辆全部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平安评价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交通平安实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完成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目标状况,以及下一年度工作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每年度向_公布。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常常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