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篇 毕业生就业事务第一节:2011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时 间 工 作 内 容2010 年 4 月6 月 毕业生核对本人资源信息2010 年 9 月12 月 毕业生有关调查、就业指导等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毕业生准备求职的相关资料。毕业生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交系部和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和审核盖章2010 年 11 月 20 日起 有选择地参加校内外各类供需见面会2010 年 11 月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有需要的同学可到学校就业办申请就业协议书)2011 年 1 月起毕业生可办理离校顶岗实习(毕业前)手续;就业办鉴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1
2、 年 5 月 130 日 毕业生办理申请暂缓就业手续2011 年 5 月 30 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名册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停止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毕业生登记表鉴定与归档2011 年 6 月 5 日前就业办编制好毕业生就业方案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就业方案22011 年 6 月 20 日 报调整就业方案2011 年 6 月中旬 就业信息统计及上报2011 年 6 月下旬各系整理毕业生档案,并对毕业生档案去向造册。2011 年 6 月底毕业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毕业证 、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2011 年 7 月中旬 根据就业方案转递毕业生档案2011 年 7
3、 月中旬各系总结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并书面上报学校就业办2011 年 7 月 25 日2012 年 6 月 30 日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每月 25 日前毕业生递交申请及改派资料第二节:就业事务一、毕业生资源信息核对与录入每年的 4 月 1 日至 30 日为二年级学生毕业个人信息核对与修改时间(即为毕业生资源信息核对)。下列情况的学生不需要进行毕业生资源信息录入,也不属于上报教育厅的数据范围:、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自考等学历教育学生;、港、澳、台学生(含国内学生在校期间持单程证赴港澳定居);4、外籍生源学生;、已经确定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1、毕业生生源地的界定
4、3毕业生的生源地指学生的来源地。一般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生源地既不是籍贯也不是出生地。对于异地借考、父母工作调动、购买物业等情况发生户口异动的,以毕业时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2、毕业生资格审查学校就业办对各系上报的毕业生数据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校验下列关键字段:姓名、性别、生源地、专业名称、总人数等。二、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管理1、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发放的对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教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并于 2011 年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2、领取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就业协议书 的发放以上就业资料是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于 11 月下发到学校。为了规范管理,毕
5、业生在校期间领取推荐表和协议书按以下相关规定办理:(1)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发到各系后,再由各系发给毕业生本人。(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取得就业意向后,确实有需要时,可以到学校就业办申请领取就业协议书。温馨提示:一般能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即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单位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在毕业当年 5 月 30 日前递交到就业办进行鉴证,否 则只能派遣回生源地。3、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方法与填写样板可在就业网及学生处网页下载。三、办理“顶岗实习(毕业前)”手续的条件和程序找到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程序的前提下,可以在毕业当年的元月
6、 1 日办理离校顶岗实习(毕业前)手续。(一)条件4提交单位录用证明(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单位录用证明应包含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岗位名称、薪资水平等要素) 。(二)程序(办理流程见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图)1.凭单位录用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到所在系领取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前)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 ;2.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3.班主任签名,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4.所在系布置离校实习期间教学任务及其他要求;5.到教务处领取并阅读有关材料,并签名盖章;6.将申请表交到所在系,同时提交单位录用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7.各系汇总申请表每星期集中到
7、就业办审核盖章,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注:欠费学生办理顶岗实习(毕业前)离校手续:以是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为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到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签定借款合同,凭借款合同方可办理离校实习手续;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欠费;四、就业信息上报与未就业毕业生登记(一)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1.毕业生在就业后,应及时将就业信息上报班主任及所在系,学校于 411 月每月的 28 日前,将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要素包括:(1)用人单位具体名称;(2)用人单位地址;(3)单位联系人(原则上要求是人事部门负责人) ;(4)单位联系电话(原
8、则上要求是单位固定电话) ;(5)岗位名称;(6)薪资水平。以上各个要素不得缺漏,真实无误,否则属无效信息。3.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以就业证明或接收函为依据,就业证明和接收函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单位地址、岗位名称、薪资水5平等,并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具体单位,但有具体工作的,要提供本人或家庭联系电话。(二)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须到班主任和所在系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对毕业后半年尚未能就业并要求通过学校帮助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待就业登记,具体到人。内容包括学生个人的情况、家庭状况、就业意向、待遇要求等等。校、系对未就业毕业生,要加强
9、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要重点指导、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在帮助未就业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的同时,不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力所能及地为其提供就业信息。五、就业派遣1、接收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的有效的接收证明(接收函)包括:(1)公务员录取通知书;(2)各地市(县、区)人事局、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3)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4)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人事权主管单位盖章) 。2、上报时间:每年的 4 月开始至 6 月 9 日为第一次上报就业方案时间;6 月 20 日至 6月 30 日为补报就业方案时间;7
10、月 1 日起为报调整方案时间。特别提醒:毕业生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有效证明的,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3、就业派遣类型:就业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户口的去向,简单地说是指毕业生“物”(户口、档案)的就业,同学找到工作单位后,解决了“人”的就业,还须关注自身“物”的就业。就业派遣(“物”的就业)有如下几种类型:6(1)回生源地就业有两种情况,一是毕业生派遣时未找到单位,默认派遣回生源地再谋职业(或者是毕业生找到非生源地的工作单位,但单位不能接收其档案、户口;也未办理暂缓就业者);二是毕业生提供了与生源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签约单位的接收证明者。对应会有两种格式的报到证:一种是直接回生源地人事
11、局报到(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另一种是有单位,生源地与单位所在地一致。如本校学生李 XX,汕尾市生源,派遣时找到一私营企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该同学默认其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该学生签发的报到证如图 1-1 所示。(注意:报到地址:生源地人事局,备注栏并没有显示其就业单位)图 11 如本校学生陈 XX,广州市生源(考入大学前是广州户口),与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而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该学生签发的报到证的地址:生源地人事局,备注栏注明: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2)省内跨地区就业7必须有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
12、部门的接收证明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省内跨地区就业是指毕业生到非生源地就业,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取得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如学生周 XX,湛江市生源,经双向选择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并向深圳市人事局申请指标,解决其户口及人事关系,根据周 XX 同学的协议书和接收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该学生签发的报到证如图 1-2 所示。(注意:报到地址: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备注栏注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司)。图 12(3)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就业必须有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如学生方 XX,清远市生源,经
13、双向选择与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签订了三方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人事局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8就业协议,并得到其上级主管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并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该学生签发的报到证如图 1-3 所示(注意:报到地址:单位主管部门,备注栏注明单位地址: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图 13 (4)到省外就业有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如本校王 XX,安徽省生源,经双向选择与杭州市 XXXX 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并取得了杭州市人事局同意接收证明,接收其档案和户口。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
14、导中心为该学生签发的报到证如 图 14 所示。(注意:报到地址: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备注栏注明单位地址:杭州市 XXXX 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9图 14(5)出国(出境)与升学就业毕业生申请出国(出境)、升学的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进行申请。(申请示意图见图 15)1.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或“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阅读申请说明。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规定:(1)“应届毕业生申请出国(出境),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直接转回生源地。申请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2)申请升学(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上报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 XXXX 有限公司10申请升学的学生在制定就业方案后提出不再升学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补签发就业报到证。2.毕业生填写申请,并根据提交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签证或升学录取通知书扫描电子版)到学校就业办。申请示意图:图 15.1先注册成会员再“点击”此处进入申请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