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条据书信 公共文化服务是满足公民文化需求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下文是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的供应、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激励和保障等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或者_力气向公众供应的公共文化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及相关文化服务。 前款所称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室)、纪念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习所)、科技馆、青少年宫、文物爱护单位、文化广场、广播电视台(站)等;公益性文化产品包括文艺作品、藏书藏品、出版物、影视广播节目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图书阅览、群众文化活动、陈设展览、文化艺术训练、影视广播节目播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