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渔业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渔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据法律给予的职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渔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下文是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资源爱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省水域、滩涂和国家规定由本省实施渔业监督管理的水域从事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活动以及管理,必需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进展方案,实行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舞渔业科学技术的讨论和应用,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渔业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