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会法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_团体。下文是广东省工会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广东省工会法实施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训练程度,都有依法参与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为理由,也不得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_保险费等手段阻挠、限制职工依法参与工会。 第三条省、市、县(区)建立总工会。 乡镇、城市街道以及企业或者职工较多的村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依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建立区域性的产业工会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由下一级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会员代表组成。 第四条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