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是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条为实行农业部绿色食品续展审核改革工作,保障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进展,依据中国绿色食品进展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查工作实施方法(中绿认20xx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广东省绿色食品进展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畜禽产品及其加工品、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蜂产品外的绿色食品续展申请受理、现场检查、审核、书面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地(市)工作机构)担当本辖区绿色食品标记用法人(以下简称标记用法人)续展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参加由省中心组织的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绿色食品续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