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淌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面对社区流淌人口服务管理消失的新状况、新问题,如何实现流淌人口与户籍人口共荣进展,创科学进展之先,争和谐社区之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下文是广东省流淌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流淌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流淌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淌人口服务管理,维护_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流淌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本条例所称流淌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 流淌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服务、保障权益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流淌人口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广东省居住证是流淌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淌人口的服务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淌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