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掌握制度 xx公司内部会计掌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掌握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掌握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本单位各项货币资金及其收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平安负责。 其次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当,依据不相容职务分别的原则,本单位货币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审核会计和出纳的岗位必需由不同人员担当,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 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