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条据书信 随着城市化进展和人口增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益严峻。下文是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掌握污染,爱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遵循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加、分类处理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掌握和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_进展规划,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保障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