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消防器材 依据公安部和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深化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公发20214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2021年国务院11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的实施看法(公发202113号),自 5月份以来,我省细心组织部署,在全省深化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10月23日至25日,省政府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省20个市、县 (区)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状况进行了验收,验收表明,我省的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了目的。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基本状况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海南实际,通过深化排查,全省共纳入专项治理单位5630家。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派出检查组120个,检查公众聚 集场所3174家,医院242家,学校、幼儿园2214家,发觉存在火灾隐患单位2039家,火灾隐患4523处,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1家。通过专项 治理,1804家单位整改完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复查合格,消退火灾隐患6704处(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