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总承包项目服务需求与核心条款一、项目概况本 项 目 拟 招 1 家 设 计 单 位 负 责 蜀 山 区 西 部 新 城 10 万 m3/d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项 目 总 承 包设 计 。蜀 山 区 西 部 新 城 10 万 m3/d 污 水 处 理 厂 选 址 位 于 规 划 的 习 友 路 以 北 、 段 公 路 以 东 及 酒香 泉 路 以 南 处 , 项 目 分 二 期 建 设 , 一 次 性 设 计 , 设 计 日 处 理 规 模 近 期 5 万 m3/d, 远 期 10 万m3/d, 其 中 预 处 理 、 污 泥 处 理 及 辅 助 设 施
2、、 尾 水 排 放 管 土 建 规 模 为 10 万 m3/d。 出 水 水 质 在稳 定 达 到 巢 湖 流 域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DB34/2710-2016) 标 准 ( 适 用 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I 类 ) 的 基 础 上 , 生 化 需 氧 量 、 总 氮 、 氨 氮 、 化 学 需氧 量 4 项 主 要 指 标 浓 度 值 分 别 不 高 于 6、 5、 1.5、 30mg/L,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类 标 准( 总 氮 指 标 除 外 ) , 尾 水 排 放 至 引 江 济 淮
3、 工 程 沿 河 截 污 管 内 。二、设计内容本次设计招标为蜀山区西部新城 10 万 m3/d 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次性设计。设计单位应结合进水的特点,在设计方案中应充分考虑进水的波动性,增强污水厂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出水稳定达标。设计内容包括: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完成项目可研、环评、能评、洪评、排污口论证、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以及初勘、物探、测绘、技术要求,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环评、能评、洪评、排污口论证审查,进行外电报装与勘测定界,协助发包人通过建委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设计方案审查,初设报批等。设计内容
4、应包括厂区内处理设施、设备、工艺管线、道路、厂区供水、供电、排水、消防、抗震、安全生产、绿化、除臭、消音降噪、监控信号、路灯(含配电部分) 、专业管线、厂区污水进水、尾水出水、污泥处置方式及处理去向、中水回用工程、深基坑、附属设施、管理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围墙、厂区范围内地上构筑物、杆线、地下管线,水系疏导等影响到本污水厂建设的相关设计。项目范围内各项工作及各阶段评审(含专家费)等含在设计费用中。设计单位应结合业主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设计计划和工期安排计划,确保项目审批工作顺利完成。2根据政府批示,本项目拟按 DBO 方式实施,DBO 招标前须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后续施工图设计由 DB
5、O 中标单位委托设计机构完成。本项目设计单位须为 DBO 中标单位委托的设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配合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对施工图进行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发包人,同时全程参与项目的后期各项验收工作,并对每项验收工作提供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发包人。备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上述由其负责完成的设计及审查工作,费用全部包含在设计费中,中标后不得以招标文件中未包含该项费用或任何其他原因提出任何补偿或调整费用的请求。三、工作内容1、 按 照 总 承 包 方 式 , 设 计 单 位 应 承 担 以 下 工 作 :( 1) 确 定 污 水 厂 新 建 或 扩 建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6、;( 2) 依 据 合 肥 市 总 体 规 划 、 专 项 规 划 以 及 区 域 招 商 引 资 项 目 建 设 计 划 、 结 合 产 业 类 型 、人 口 规 模 , 现 状 各 排 污 口 水 质 分 析 数 据 ( 设 计 单 位 自 行 委 托 监 测 ) , 在 充 分 研 究 和 分 析 的 基础 上 , 合 理 确 定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 3)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设 计 深 度 要 求 , 完 成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 可 研 、 环 评 、 能 评 、 洪评 、 排 污 口 论 证 、 初 步 设 计 等 工 作
7、 ; 负 责 工 程 方 案 比 选 、 论 证 ; 负 责 项 目 设 计 、 施 工 所 需的 测 绘 、 初 勘 、 物 探 、 试 验 、 咨 询 等 ; 设 计 单 位 负 责 承 担 完 成 本 项 目 涉 及 所 需 的 全 部 技 术支 撑 ;( 4) 负 责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比 选 , 从 经 济 、 技 术 、 运 行 管 理 、 进 水 水 质 波 动 等 多 方 面 综 合考 虑 , 确 定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稳 定 达 到 合 肥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我 市 部 分 城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排 放 标
8、 准 的 确 认 函 规 定 的 标 准 , 其 中 TN 5mg/L;( 5) 负 责 支 付 项 目 审 查 费 用 ( 包 括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 可 研 、 环 评 、 能 评 、 洪 评 、 排污 口 论 证 及 评 审 、 可 研 、 初 步 设 计 内 部 预 审 、 可 研 、 初 步 设 计 审 查 费 、 以 及 其 它 与 设 计 方案 审 查 有 关 的 零 星 费 用 , 确 保 项 目 审 查 通 过 ) ;( 6) 负 责 编 写 项 目 调 试 运 行 方 案 、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操 作 手 册 ;( 7) 负 责 污 水 处 理 厂
9、 试 运 行 期 间 的 技 术 指 导 和 技 术 服 务 ;( 8) 配 合 发 包 人 完 成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技 术 谈 判 工 作 , 并 负 责 签 署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技 术 附 件 ;负 责 项 目 的 设 计 联 络 工 作 ;( 9) 配 合 发 包 人 做 好 资 金 申 报 和 规 划 报 建 等 工 作 ;( 10) 负 责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泥 处 置 方 式 及 处 理 去 向 设 计 ;( 11) 负 责 配 合 DBO 中 标 单 位 委 托 的 设 计 机 构 完 成 施 工 图 设 计 工 作 , 对 施 工 图 进 行 技3术 审
10、查 ,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变 更 及 竣 工 验 收 进 行 审 查 , 并 向 发 包 人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2、 地 下 管 线 探 测 要 求 :( 1) 探 明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给 水 、 排 水 ( 雨 、 污 水 ) 燃 气 、 热 力 、 工 业 和 电 力 、 信 息等 各 种 管 道 和 电 缆 , 查 明 其 平 面 位 置 、 埋 设 深 度 、 规 格 、 性 质 等 情 况 , 探 测 范 围 应 满 足 发包 人 要 求 ;( 2) 管 线 探 测 资 料 应 在 初 步 设 计 之 前 提 供 发 包 人 ;( 3
11、) 因 探 测 数 据 不 准 造 成 施 工 费 用 调 增 , 设 计 人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3、 勘 察 要 求 :( 1) 勘 察 达 到 国 家 规 范 规 定 的 初 勘 要 求 ;( 2) 污 水 处 理 厂 ( 含 配 套 管 网 , 若 有 ) 钻 孔 数 量 必 须 满 足 设 计 、 施 工 要 求 。 初 勘 应 在初 步 设 计 前 完 成 并 提 供 发 包 人 ;( 3) 勘 察 费 用 包 含 勘 察 人 对 勘 察 、 试 验 、 报 告 编 制 、 勘 察 进 度 、 文 明 安 全 作 业 、 后 续服 务 、 技 术 措 施 费 、 勘 察 现
12、场 的 场 地 处 理 及 勘 察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费 用 ( 如 影 响 交 通 、 补 偿 农民 青 苗 费 用 、 租 船 费 等 ) 勘 察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 勘 察 过 程 中 若 发 现 不 良 地 质 或 暗 沟 渠 应 加密 钻 孔 , 增 加 费 用 发 包 人 不 承 担 ;( 4) 因 勘 探 数 据 不 准 造 成 施 工 费 用 调 增 , 设 计 人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4、 测 绘 要 求 :( 1) 提 供 满 足 设 计 及 施 工 需 要 的 现 状 1: 1000 实 测 地 形 图 及 DWG 电 子 文 件 ;( 2) 提
13、供 工 程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内 拆 迁 统 计 数 据 ;( 3) 所 有 电 子 地 图 采 用 统 一 的 北 京 54 坐 标 系 、 高 程 采 用 吴 淞 高 程 系 ;( 4) 要 求 提 供 的 电 子 地 图 是 矢 量 图 ;( 5) 提 供 的 电 子 地 图 文 件 为 单 幅 图 文 件 并 有 总 图 拼 接 表 ;( 6) 提 供 的 电 子 地 图 必 须 反 应 测 绘 范 围 内 现 有 道 路 、 居 民 地 、 水 系 、 沟 渠 断 面 、 排 口位 置 及 高 程 、 管 线 标 示 、 铁 路 、 高 程 点 、 等 高 线 ( 等 高 距
14、0.5 米 ) 、 植 被 等 基 本 图 素 和 标 注 ,道 路 、 居 民 地 等 具 体 名 称 必 须 标 示 出 ;( 7) 提 供 的 电 子 地 图 具 有 分 层 说 明 和 图 示 说 明 ;( 8) 提 供 的 电 子 地 图 中 汉 字 所 使 用 的 字 体 ;( 9) 测 绘 资 料 应 在 可 研 编 制 之 前 提 供 发 包 人 。 从 立 项 批 复 之 日 起 , 工 程 两 年 内 开 工 ,若 地 形 发 生 变 化 , 设 计 人 必 须 无 条 件 给 予 修 测 ; 工 程 两 年 内 未 开 工 , 若 地 形 发 生 变 化 , 设计 人 必
15、 须 给 予 修 测 , 发 包 人 按 照 单 位 测 绘 费 用 及 实 际 发 生 工 作 量 补 偿 设 计 人 。4四 、 设 计 服 务 要 求1、 设 计 单 位 中 标 后 , 项 目 前 期 阶 段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按 发 包 人 要 求 和 工 程 进 度 , 做 好现 场 技 术 服 务 ;2、 本 项 目 设 计 工 作 未 经 发 包 人 同 意 不 得 转 包 和 违 法 分 包 ; 3、 服 务 期 内 , 设 计 单 位 派 专 人 配 合 发 包 人 做 好 前 期 方 案 汇 报 ; 负 责 会 议 记 录 、 备 忘 录整 理 , 配 合
16、发 包 人 完 成 规 划 、 土 地 等 前 期 手 续 办 理 等 工 作 ;4、 设 计 单 位 须 按 发 包 人 要 求 对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优 化 ,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做 好 配 合 , 及 时进 行 设 计 文 件 修 改 , 所 涉 及 的 费 用 ( 包 括 与 设 计 有 关 的 测 绘 、 勘 察 等 ) 应 包 括 在 设 计 费 用中 ;5、 本 项 目 采 用 半 地 下 式 建 设 模 式 , 项 目 分 二 期 建 设 , 一 次 性 设 计 , 设 计 单 位 须 在 本 次设 计 工 作 中 统 筹 考 虑 二 期 扩 建 工 程 ,
17、 设 计 方 案 须 论 证 一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及 建 设 衔 接 等 工 作 ,保 证 二 期 扩 建 工 程 可 与 一 期 工 程 有 效 衔 接 。6、 为 项 目 后 续 中 标 DBO 单 位 委 托 的 设 计 机 构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和 技 术 服 务 , 配 合 其 完 成 施工 图 设 计 工 作 , 对 施 工 图 进 行 技 术 审 查 ,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变 更 及 竣 工 验 收 进 行 审查 , 并 向 发 包 人 出 具 审 查 意 见 。7、 承 包 人 须 按 发 包 人 要 求 对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优
18、化 ,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做 好 配 合 , 及 时 进行 设 计 文 件 修 改 , 所 涉 及 的 费 用 ( 包 括 与 设 计 有 关 的 测 绘 、 勘 察 等 ) 应 包 括 在 设 计 费 用 中 ;8、 满 足 发 包 人 合 理 提 出 的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要 求 。五 、 设 计 周 期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后 4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勘 察 测 绘 ( 含 物 探 ) 、 可 研 、 方 案 设 计 ; 方 案 设计 审 查 通 过 后 3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初 步 设 计 。 根 据 设 计 不 同 阶 段 , 按 照
19、采 购 人 要 求 提 供 相 应的 服 务 。六 、 人 员 配 备 要 求1、 项 目 设 计 负 责 人 应 具 有 给 排 水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 具 有 注 册 公 用 设 备 工 程师 ( 给 排 水 专 业 ) 资 格 证 书 , 为 设 计 单 位 总 院 所 在 地 在 职 人 员 , 且 作 为 设 计 负 责 人 或 牵 头人 具 有 完 成 至 少 一 个 单 厂 污 水 处 理 量 不 低 于 10 万 吨 /天 类 似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项 目 , 且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达 到 GB18918-200
20、2 一 级 A 标 准 或 以 上 。2、 外 地 设 计 单 位 中 标 后 应 在 合 肥 设 立 常 驻 机 构 , 并 且 完 成 施 工 图 设 计 前 常 驻 人 员 不 得少 于 5 人 , 项 目 前 期 阶 段 和 施 工 过 程 必 须 按 发 包 人 要 求 和 工 程 进 度 需 要 派 专 人 做 好 现 场 技5术 服 务 。3、 设 计 合 同 中 须 提 供 拟 派 至 本 项 目 工 作 组 的 全 部 人 员 名 单 。 合 同 期 内 , 不 得 随 意 更 改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主 要 专 业 人 员 , 如 需 变 更 , 须 报 发 包 人 同
21、意 , 否 则 视 为 违 约 。七 、 设 计 成 果 要 求最 终 设 计 成 果 : 设 计 文 件 必 须 达 到 现 行 的 有 关 设 计 规 范 、 技 术 标 准 的 要 求 并 满 足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颁 发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 建 质 201357 号 中 达 到 的 深 度 要 求 。 中 标 人 应 提 供 以 下 主 要 设 计 文 件 , 电 子 版 设 计 文 件 应 为 word 和dwg 格 式 。( 1) 1: 1000 电 子 版 测 绘 地 形 图 ;( 2) 工
22、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 检 测 报 告 、 物 探 报 告 各 5 份 、 电 子 版 一 份 ;( 3) 项 目 方 案 ( 最 终 版 ) 12 套 、 电 子 版 一 份 ;( 4) 工 程 可 研 报 告 ( 最 终 版 ) 12 套 、 电 子 版 一 份 ;( 5)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 最 终 版 ) 12 套 、 电 子 版 一 份 ;( 6) 满 足 评 审 需 要 的 可 研 、 初 步 设 计 评 审 用 文 件 若 干 套 ;( 7) 项 目 汇 报 PPT 版 本 文 件 、 项 目 方 案 效 果 图 、 项 目 规 划 报 批 效 果 图 ,
23、 以 及 RVT 和 NWD三 维 模 型 ;( 8) 对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及 批 复 、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及 批 复 、 排 污 口 论 证 及批 复 等 专 项 设 计 及 评 审 等 文 本 ;( 9) 施 工 图 、 工 程 变 更 、 竣 工 验 收 等 项 目 后 期 各 项 验 收 审 查 意 见 若 干 套 。八 、 设 计 费 报 价1、 设 计 费 总 费 用 按 照 如 下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 设 计 总 费 用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概 算 工 程 投 资( 一 类 费 用 ) 相 应 的 建 设 部 、 国
24、家 发 改 委 2002 年 发 布 的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 P88 页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复 杂 难 度 系 数 折 扣 率 。 其 中 ,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属 于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III 级难 度 , 系 数 为 1.15, 折 扣 率 执 行 合 肥 市 城 乡 建 委 设 计 定 点 单 位 库 的 中 标 费 率 。中 标 人 工 程 设 计 费 严 格 按 照 合 肥 市 城 乡 建 委 设 计 定 点 单 位 库 的 中 标 费 率 执 行 , 2、 设 计费 包 含 完 成 招 标 范 围 所 有 工 作 的 全 部 费 用
25、( 如 设 计 方 案 、 环 评 、 洪 评 、 能 评 、 排 污 口 论 证 、可 研 、 初 步 设 计 、 初 勘 、 物 探 、 测 绘 、 技 术 要 求 、 各 项 评 审 及 审 查 费 用 等 ) , 中 标 后 设 计 费一 次 性 包 死 , 不 予 调 整 。23、 设 计 费 按 合 同 和 设 计 进 度 ( 在 相 应 阶 段 设 计 文 件 批 准 后 ) 拨 付 , 设 计 费 付 至 各 阶段 合 同 金 额 的 70%止 , 余 款 待 审 计 决 算 后 付 清 。6九 、 履 约 保 证设 计 合 同 签 订 前 , 中 标 人 应 向 采 购 人
26、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人 民 币 壹 拾 万 元 整 , 期限 至 合 同 履 约 完 成 。十 、 设 计 责 任 追 究1、 合 同 期 间 , 发 包 人 将 充 分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 可 以 对 方 案 设 计 、 初 步 设 计 不 满 足审 批 要 求 和 设 计 质 量 、 设 计 周 期 、 服 务 水 平 不 满 足 合 同 要 求 的 中 标 设 计 单 位 终 止 合 同 。2、 设 计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合 同 要 求 的 设 计 进 度 提 交 设 计 文 本 , 并 为 中 标 施 工 运 营 单 位委 托 的 设 计 机 构
27、提 供 施 工 图 设 计 指 导 与 服 务 , 由 于 设 计 单 位 原 因 , 延 误 了 设 计 文 件 、 图 纸交 付 时 间 , 每 延 误 一 天 , 直 接 从 合 同 价 款 中 扣 减 设 计 费 人 民 币 5000 元 。3、 因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原 因 , 造 成 如 下 情 况 将 进 行 相 应 处 罚 。 设 计 漏 项 超 过 初 步 设 计 概 算5 的 , 扣 除 设 计 单 位 5 设 计 费 ; 设 计 单 位 对 设 计 资 料 及 文 件 出 现 的 遗 漏 或 错 误 负 责 修 改或 补 充 。 由 于 设 计 单 位 人 员 错
28、误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损 失 , 设 计 单 位 除 负 责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外 ,应 免 收 直 接 受 损 失 部 分 的 设 计 费 。 因 第 2、 3 条 原 因 累 积 扣 减 的 设 计 费 不 超 过 合 同 总 价 的30%。4、 设 计 单 位 发 生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发 包 人 将 上 报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建 议 记 入 合 肥 市 市 政 基础 设 施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不 良 记 录 , 对 情 节 严 重 ,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或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的 , 按 国 家 有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
29、 1) 不 能 按 照 合 同 承 诺 的 各 阶 段 成 果 出 图 时 间 出 图 , 影 响 工 程 开 工 建 设 的 ;( 2) 因 对 工 程 现 场 不 了 解 , 设 计 质 量 不 高 造 成 设 计 变 更 较 多 , 突 破 投 资 概 算 较 大 的 ;( 3) 现 场 服 务 不 及 时 , 受 到 建 设 单 位 投 诉 超 过 3 次 的 。5、 设 计 单 位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擅 自 变 更 设 计 并 交 付 业 主 组 织 实 施 的 , 由 相 关 部 门 责 令 限 期整 改 。 未 按 要 求 整 改 的 ,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警 告 或 者 通 报 批 评 , 暂 停 项 目 资 金 的 拨 付 。 项 目建 设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相 互 串 通 , 采 取 弄 虚 作 假 等 手 段 , 谋 取 非 法 利益 的 , 由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监 察 部 门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