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安生产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据书信 新修订的山西省平安生产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相关内容,盼望对大家有关心。 日前,再次修订后的山西省平安生产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作业人员享有拒绝违章指挥等九项权利。条例并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细化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需要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和应当建立的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了平安生产责任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以及个人平安生产履职状况。 条例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办理工伤保险等事项;享有工作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平安工作环境、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参与平安生产训练和培训,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