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条据书信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2.生效条件的格外性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根据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商定得到法律的确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爱护;二是合同商定的内容开头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商定得到法律的确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商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留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全都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给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需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