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方法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近日,经过广泛征求看法、多次探讨修改的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方法实施细则由省非公有制经济进展协调推动领导小组印发,并于即日起实行。下面是细则的具体内容。 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方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顺当实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方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38号)(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方法)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第一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担负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县(市区)政府是否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其次条 市(州)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