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共8章58条,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具体内容。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20xx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加工条件简洁、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洁,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