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论第六十五篇:标本病传论(三)-个人总结 SW03D0116SW19D1902SW65SW03-D0116【故病久,则传、化,上下不并,良医弗为。】 所以发病久了,就会病传、转化,上下不能并治,良医无能为力。 D1903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因而喜,大虚,则肾气乘矣】;怒,则【肝】气乘矣;【悲】,则【肺】气乘矣;恐,则脾气乘矣;忧,则心气乘矣。此其道也。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变,及其传、化。【传,乘之名也】。 然而有些突发病,不肯定按病传次序治疗;有的病传、改变不依次序,不依次序者,如忧、恐、悲、喜、怒,使病无法依次病传,所以令人消失大病了。由于过喜,心气大虚,就有肾水之气乘虚而入了;由于大怒,就有肝病乘虚而入了;由于大悲,就有肺病乘虚而入了;由于大恐,就有脾病乘虚而入了;由于大忧,就有心病乘虚而入了。这就是五志失常之病变原理。所以脏病有五类, 有五五二十五种改变,及其病传、转化。传,是指乘虚而入之五脏病名。 SW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