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条据书信 为了对楼堂馆所基本建设加强管理,掌握楼堂馆所建设,制定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下面是具体内容。 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楼堂馆所基本建设加强管理,掌握楼堂馆所建设,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所称楼堂馆所分为非经营性的和经营性的两类: (一)非经营性的楼堂馆所包括:办公楼、会议楼、大礼堂、款待所、展览馆、纪念馆、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有较高级装饰的干部宿舍和干部病房以及以各种中心为名的此类项目; (二)经营性的楼堂馆所包括:旅游旅馆(含宾馆、饭店,下同)、涉外公寓、写字楼、游乐场以及其他经营性楼堂馆所项目。 第三条属于经营性的涉外旅游旅馆、公寓、写字楼,依据旅游事业进展的需要,有方案地进行建设,除特别批准的以外,主要建设一些中、低档标准的项目。 第四条下列建筑物,按当地一般民用建筑标准建设的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高于当地一般民用建筑标准或者建设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含三千万元,下同)的依照本条例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