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条例全文-条据书信 为了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制定了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并于9月1日实施,下面是具体内容。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 (20xx年7月2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当进行,依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规划编制、安置实施、后期扶持、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和移民参加、规划设计单位技术负责、监督评估单位跟踪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