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律帮助条例-条据书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帮助工作,制定了武汉市法律帮助条例,下面是条例的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武汉市法律帮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帮助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法律帮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帮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帮助机构组织法律帮助人员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供应无偿的法律服务。 法律帮助人员,是指依法实施法律帮助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以及法律帮助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帮助工作。 市、区法律帮助机构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帮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法律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法律帮助义务。 市律师协会应当帮助法律帮助机构开展法律帮助工作,支持律师依法办理法律帮助案件,维护律师在开展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