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大牟家镇农村无害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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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高 密 市 大 牟 家 镇 农 村 无 害 化卫 生 厕 所 改 造 工 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盖 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 章)日期:二一六年七月2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高密市大牟家镇人民政府地址:高密市大牟家镇驻地联系人:秦爱峰电话: 13792633787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高密市至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密市立新街(西)388 号联系人:徐来廷、焦凯电话:0536-2123558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高密市大牟家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1.1.5 建设

2、地点 高密市大牟家镇 85 个村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2.2 出资比例 100%政府投资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高密市大牟家镇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程,本招标项目包括双瓮漏斗式化粪池等全套厕具购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运营服务等内容。中标单位须在招标人所在镇(区)设置一个无害化卫生厕所设备维修服务网点,并配备专用车辆,专人负责,定期吸粪。建设规模:共改造 85 个村 7119 户;其中,2016 年 2031 户,2017 年 2265 户,2018 年2823 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1.3.2 计划工期2016 年计划工期:114 日历天。

3、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08 月 0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2017 年、2018 年计划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无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4、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在 2016 年 07 月 18 日 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附带电子邮件向高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E-mail:。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公示。1.11 分 包 不允许4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在 2016 年 07 月 18 日 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附带电子邮件向高密市公共资

5、源交易中心提出,E-mail:。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1 万元递交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 2016 年 08 月 01 日11 时前缴纳,缴纳时间以高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详

6、见总则 3.4 款规定)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无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执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规定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商务标、技术标各 1 份;副本份数为:商务标书 3 份,技术标书 6 份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执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规定54.1.2 封套上写明1、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7、:2.1 工程名称2.2 商务标或技术标2.3 2016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4 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具体执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规定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高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市民之家东楼四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高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市民之家东楼四楼)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监督部门及相关单位。(5)开标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

8、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 ,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7.3.1 履约担保 详见合同约定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10.2 招标控制价6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6417066.82 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者,其投标应当被否决。10.3 “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规定编制和装订技术标。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

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所有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可以为U 盘或光盘,随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同封装。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应当被否决。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

10、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7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

11、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12、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及高密市公共交易中心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8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

13、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

1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施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与报名提交的项目经理一致,投标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其投标应予否决) 。(3)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它内容。以上证件及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并将复印件封入商务标标书。开标时未按以上要求并提交以上证明原件或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标书者,其投标将被拒绝。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

16、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招标资料、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2 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委费由中标人承担,由投标人在中标后三天内缴纳,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本费用包括在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费按鲁价费

17、发200364 号文附件“工程招标”标准计取。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

18、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按规定方式提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

19、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送至高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发至邮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过期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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