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爱护条例-条据书信 海洋浩瀚无涯,拥有丰富的资源,为人类供应了很多的功能与利益。对海洋环境爱护的国际合作的理论依据的追寻也成为了国际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爱护条例,欢迎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爱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爱护和改善海洋环境,防治污染损害,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_可持续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爱护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在本自治区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工程建设、生产、旅游、科学讨论以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在本自治区管辖海域以外,造成本自治区管辖海域污染和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爱护体系、防灾减灾和污染防治力量建设,准时解决海洋环境爱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洋环境爱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海洋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