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条据书信 工伤保险作为_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制度,具有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下文是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患病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_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与工伤保险,根据国家规定的费率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_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对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_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根据国务院规定设立的_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