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条据书信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已经20xx年8月9日市政府第13届144次常务会议商量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9日起施行。下文是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欢迎阅读!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为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本市市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惩罚权: (一)违反建筑废弃物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管理的; (二)违反生活垃圾清扫、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的; (三)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的; (四)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设施擅自张贴、设置横额等宣扬品,或者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等违反市容管理相关规定的; (五)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