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燃气建设工程集资细则-条据书信 随着_生活水平的提升,燃气建设项目受到了_上的广泛关注。下文是广州市燃气建设工程集资细则,欢迎阅读! 广州市燃气建设工程集资细则全文 一、集资对象及数额 凡由广州市煤气公司供气的用户(含国家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都要交集资费,一次交清。 (一)个人用户 1.液化气每户集资七百元(不含灶具费,下同),其中,用户自出三百元,用户成员工作单位负担四百元。 2.炼厂气、油制气、煤制气、焦炉气等管道煤气每户集资一千元,其中:用户自出三百元,用户成员工作单位负担七百元(一九八八年底以前交款的炼厂气用户仍按七百元收费)。 用户成员没有工作单位的,集资费全部由用户负担。 (二)集体用户 国家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用户,按设计日用气量收取集资费,每立方米收费五百元。 为使燃气工程的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保证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鼓舞用户提前缴交集资费。用户于一九八八年至一九八九年上半年前缴交的,每户收九百五十元;一九八九年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