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管理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为加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进展,促进亚洲枢纽型港口物流中心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xx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方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广州南沙保税区的管理实施细则。下文是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管理实施细则全文,仅供参考!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进展,促进亚洲枢纽型港口物流中心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xx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方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包括港口区、物流区、加工区等三个功能区,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特别监管区域,其具体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xx93号)执行。 第三条保税港区主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