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条据书信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和经济_可持续进展。下文是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欢迎阅读!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备与减轻地震灾难,爱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_的可持续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备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全面防备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及年度方案,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震重点监视防备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听取本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支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加强抗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第五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应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