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条据书信 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和谐贵州建设,必需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华进展两大主题。下文是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欢迎阅读! 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增进民族团结,巩固和进展公平、团结、互助、和谐的_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华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进展的看法和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统筹讨论解决民族地区经济_进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