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条据书信 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明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有调整。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20xx年最新天津市养老金调整政策,仅供参考! 20xx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60岁未参保不再发生活补助 20xx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20xx年的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同学)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20xx年1月1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居民,允许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齐20xx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自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直至亡故为止。 本市20xx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对相关参保缴费政策实行三年过渡期,一是过渡期内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申领老年人生活补助;二是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