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渔业条例-条据书信 依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渔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查处非法渔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的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下文是贵州省渔业条例,欢迎阅读! 贵州省渔业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资源的爱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进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进展,适应_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充分利用资源,主动进展养殖,合理支配捕捞,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加投入,促进渔业的可持续进展。 鼓舞依法开发利用荒滩、荒地从事水产养殖;鼓舞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人才从事渔业生产。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渔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