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规定-规章制度XX单位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规定 根据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需具备的至少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进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用法和管理工作,依据_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用法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交纳党费的基数:在职人员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累加后作为每月交纳党费的基数;离退休人员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 在职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