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容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城市竟然有容貌,这主要是由于一个城市也会给置身其中的人一个总体的、概括的或者是片面的、模糊的印象。下文是安徽省市容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安徽省市容管理条例内容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市的城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城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训练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市政、房地产、工商、卫生、广播电视、园林、环境爱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