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全部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托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下文是安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安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内容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用法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方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商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是所辖区域内物业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明确物业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